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9-02-03 浏览量:230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农业依法行政。

(二)、贯彻落实省市农业科技、教育和技术推光规划,指导和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技术推广基点的建设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干部培训和农民的文化技术教育。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畜牧业、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发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水管理、水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机机械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农机、牧机和植保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普及和应用水平。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按权限负责全区贫困状况检测与统计;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调查、论证、储备、申报扶贫开发项目工作。

2、负责:

   (一)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研究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重大问题;在市相关部门指导下,完成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工作;负责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蔬菜生产计划及对蔬菜产销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三)负责农业及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调研工作。

(四)负责全区水行政、水产行政执法。

(五)负责开展水利、水产资金和水利、水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指导本区境内河流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七)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全区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八)负责全区农村水利、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排水工作;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排查、隐患排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掌握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动态和工作情况。

(十二)负责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争取及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农机新机具的引进以及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

3、承担:

(一)按权限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拟定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有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林权登记等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承担由区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林地审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工作;在上级业各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区青山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承担对山体及山体以外林地保护;承担全区青山保护情况调查、动态监测、检查和统计工作。

(二)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开展林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节、仲裁工作,指导新型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工作。

(三)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行政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区封山禁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农办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2.806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10.1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7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没有;农林水支出减少16.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873万元,医疗卫生支持增加3.104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没有车辆,未发生费用。

②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751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0 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9年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预算信息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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