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由区政府在海州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海州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行政执法、机关建设、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
一、“领导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海州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海州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海州区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写信须知
(一)明确个人信息。向“领导信箱”写信,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受理人员对发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二)信件内容符合法律规范。邮件内容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一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信件内容要简明扼要,说清事实。为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每封信件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为多个信件提交。
(四)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联系方式不明确的信件,即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3.在规定办理时效内重复性信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五)涉及以下内容的邮件不属于《领导信箱》受理范围:
1.属于党委、人大、政协、纪检、部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不属于海州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领导信箱”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2.含有反动内容和各种恶意攻击性的邮件、内容重复、空泛或无实际意义的邮件、各类推销类广告;
3.已经在各级信访部门处理的问题或正在处理之中的问题;
4.行政公文;
(六)领导信箱办理时限:
1.一般问题,原则上5个工作日由有权处理机关答复。较复杂问题延迟至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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