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338 来源: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建系统法制建设,参与城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普法教育工作。

3、负责区域内居民住宅和区管街路的监察管理工作,负责临时性建筑的监察管理,负责区管路的国家建设用地的临时性建筑的拆迁工作。

4、负责区域内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域内街路清扫、清运、保洁三项业务进行布置、检查、督促、协调验收、评比的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

5、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全区防汛、人防、抗震、减灾等工作。

6、对公共绿地、行道树进行维修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共绿化、群众绿化的检查监督、技术指导及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地区庭院绿化达标单位的创建、检查验收工作。

7、参与研究制定新划入我区的乡镇地域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新型小城镇的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8、负责指导区域内老旧小区的整治,组织物业人员培训,推行物业管理。

9、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区属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及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参与竣工验收。

10、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建系统的劳动、统计工作;负责城建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

11、负责海州区城市及农村的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及韩家店镇道路的修建和维护,对韩家店镇、村两级道路维护及养护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94.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77.2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2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07万元。

(二)支出总计559.3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8.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万元。

2.项目支出411.21万元,主要包括垃圾清运、拆违、老旧小区改造,维修工程、无物业小区下水疏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03万元

主要是拆违、无物业小区下水疏通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总收入594.3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7.83万元,下降57.27%,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总支出559.32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055.79万元,下降52.98%,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1万元,项目支出411.2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7.8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536.8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4.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万元,主要是无物业小区下水疏通等支出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0.63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维修工程等支出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33.44万元,主要是环卫,园林工人工资,及增资款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6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59.32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055.79万元,下降52.98%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91万元,下降64.95%;项目支出减少975.88万元,下降29.65%。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老旧小区改造、维修工程的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万元,比2017年减少220.99万元,降低3.18%,主要原因是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实施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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