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281 来源:海州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本级与镇及街道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省、市和区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2、研究海州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3、统筹管理市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4、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6、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7、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8、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省、市和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资金管理工作及其他涉农工作。

10、贯彻执行上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1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

12、 贯彻执行上级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13、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14、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2.5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5.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93万元,主要是上年经费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198.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6.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

2.项目支出32.24万元,主要包括预算改革及其他财政事务等业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1万元

主要是创业贷款担保贴息上级补助资金未使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收入202.5万元,比上年增加23.94万元,增长13.41%,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全机关补发工资。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198.9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增加26.37万元,增长15.36%,支出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软件费用及办公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5万元,项目支出32.2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5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5.33万元,主要是财政事务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25万元,主要是追加办公经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8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2.89万元,主要是缴纳行政单位人员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5.1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5.19万元,主要是财政负担的在职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98.99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7.36万元,增长15.94%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4万元,增长5.26%;项目支出增加19.02万元,增长143.8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补发工资。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用于追加办公经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海州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2万元,比2017年减少2.18万元,降低13.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惠普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调减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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