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9-08-02 浏览量:335 来源: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指示精神,负责为区突破辽西北战略的规划编制提供服务;负责宣传、推介海州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工作;协助办理投资项目各种手续;承担为项目招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项目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7.3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7.3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57.3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7.3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情况。2018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57.30万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独立核算部门,没有上年核算数据,故没有上年比对。

2.支出增减情况。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独立核算部门,没有上年核算数据,故没有上年比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3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0万元,包括: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包括:

住房改革支出1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157.30万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独立核算部门,没有上年核算数据,故没有上年比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独立核算部门,没有上年核算数据,固没有上年比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独立核算部门,没有上年核算数据,故没有上年比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州区突破辽西北项目与招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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