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11 浏览量:13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办发〔2019〕41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驻区单位:
多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几年来,形成了涵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个方面应急预案体系,为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后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9〕10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要对全区应急预案进行重新完善修订,现将工作要求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工作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
应急预案是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行为规则和程序规范。积极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是应急管理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但是,随着应急管理工作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因此,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势在必行。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圆满完成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扎实开展。要加强对预案修订工作的督促检查,层层抓促进,层层抓落实,加快修订工作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
(三)严守标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系统性
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总结和梳理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经验教训及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紧密结合单位和行业特点,加强对各种危险源和风险因素、薄弱环节的分析评估,提出有效的处置程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区分和细化职责。修订中,各级各类预案要规范统一、相互衔接,注重应急预案修订的研讨、评审和发布、备案等环节,使应急预案修订更加科学规范。
二、修订范围和类别
各单位、各部门凡在机构改革中发生职能调整或更名的单位、部门,均在此次修订范围。
(一)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修订重点:一是对应急机构及职责的修订,主要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救援队伍等内容;二是对工作要求的修订,主要包括预测与预警、预案启动和终止等内容;三是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的修订,主要包括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保障体系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联动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整、内容涵盖不全面、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关系,使全区上下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协调统一。
(三)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衔接沟通,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从而实现点线面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
(四)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应急预案的修订。贴近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各类预案修订成条理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要负责指导所分管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重点是对风险隐患排查、岗位安全职责及抢险救援环节的规定做到具体细致、有序、有效,能够指导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实现安全生产。各相关部门要将所分管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修订完成后的应急预案做好备案。
三、加强预案评审
本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都要召开应急预案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保应急预案达到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表述准确、流程清晰、操作性强的要求。总体应急预案要在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区重点专项应急预案要经区分管领导审定后颁布实施,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要经主管或监管部门同意后颁布实施。
四、完成时限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9月1日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和评审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完成情况将列为年终绩效考评应急管理内容。
联系人:杜金泓 电话:2833300
电子邮箱:hzyj2833300@163.com
附件:原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原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序号 | 原预案名称 | 原文件号 | 原制定部门 |
1 | 海州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 | 阜海委办发〔2016〕18号 | 区委宣传部 |
2 | 海州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6〕15号 | 海州国土分局 |
3 | 海州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6〕22号 | 区卫计局 |
4 | 海州区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应急预案 | 阜海委办发〔2016〕25号 | 区维稳办 |
5 | 海州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6〕51号 | 区安监局 |
6 | 海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6〕52号 | 区安监局 |
7 | 海州区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6〕53号 | 区安监局 |
8 | 海州区宗教场所及宗教重要节日大型法会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6〕57号 | 区民宗局 |
9 | 海州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7〕15号 | 区卫计局 |
10 | 海州区高中等教育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7〕16号 | 区教文体局 |
11 | 海州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7〕22号 | 区农经局 |
12 | 海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7〕24号 | 海州环保分局 |
13 | 海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7〕25号 | 海州环保分局 |
14 | 海州区地震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2017〕79号 | 区发改局 (科技局) |
15 | 海州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阜海委办发 〔2017〕66号 | 区委宣传部 |
16 | 海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 〔2017〕83号 | 区民政局 |
17 | 海州区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 〔2018〕7号 | 区卫计局 |
18 | 海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 〔2018〕16号 | 区农经局 |
19 | 海州区抗旱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 〔2018〕17号 | 区农经局 |
20 | 海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阜海政办发 〔2018〕18号 | 区政府办 |
21 | 海州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阜海煤发〔2019〕4号 | 区煤管局 |
备注:凡涉及上述预案部门,因机构改革发生职能调整或更名的,由相关部门沟通确定新的预案编制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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