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03 浏览量:625 来源:海州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
预算说明
一、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责: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和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广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计划的编制。 负责全区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 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组织对举报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通报全区地方煤矿安全情况。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煤炭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地方煤炭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区地方煤矿行业管理。 统筹规划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
(十八)负责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相关职责。 负责培育接续产业,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地方煤矿采煤沉陷防治工作.按权限负责对关停煤矿矿山的修复治理相关工作。 负责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统计和煤矿生产调度工作。 负责地方煤矿停产、复工组织工作。 对煤矿企业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地方煤炭企业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组织地方煤矿相关人员的培训,对煤矿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危化科、工贸科、应急科。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二、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14.94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8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64.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99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
②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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