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08-03 浏览量:401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秦玉剑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村镇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市住建委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对全区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三)、配合市住建委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执行市住建委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按权限监督管理辖区内建筑市场、依法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五)、执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上报,推进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六)、落实指导小村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监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按权限负责辖区内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的开发、修缮审定工作。

(八)、负责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工作,按要求落实年度执法工作重点;按权限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城建监察和行政处罚权。

(九)、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绿化管理工作,执行绿化养护和公园管理制度标准。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公共用地和公园建设、养护及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环卫机构完成清运垃圾,以及清扫保洁街路等工作;按权限负责住宅区内的街巷、庭院清扫保洁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协调及区属住宅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87.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67.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9.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办公经费等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41.94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政府雇员;二是市住建局下放职能、新建工程档案馆、购置专业工具;三是新增2018、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款;四是新增创卫资金;五是新增抗疫资金;六是拆违款。

(二)支出总计1761.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8.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58万元,资本性支出40.48万元。

2.项目支出1452.6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2%。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2018、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36.51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政府雇员;二是市住建局下放职能、新建工程档案馆、购置专业工具;三是新增2018、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款;四是新增创卫资金;五是新增抗疫资金;六是拆违款。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5.95万元。

主要是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款、创卫资金、选派干部补贴、设备购置、办公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05.43万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一是新增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款;二是创卫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94万元,项目支出1452.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6.51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政府雇员;二是市住建局下放职能、新建工程档案馆、购置专业工具;三是新增2018、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款;四是新增创卫资金;五是新增抗疫资金;六是拆违款。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新增政府雇员;二是市住建局下放职能、新建工程档案馆、购置专业工具;三是新增2018、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款;四是新增创卫资金;五是新增抗疫资金;六是拆违款。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新增政府雇员;二是市住建局下放职能、新建工程档案馆、购置专业工具;三是新增创卫资金。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2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新增2018、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款;二是新增抗疫资金;三是拆违款。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61.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1006.54万元,占57%;城乡社区支出707.67万元,占4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7.10万元,占0.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10.84万元,主要是离休、退休职工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职工。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2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职工。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职工。

4)死亡抚恤支出2.15万元,主要是职工死亡抚恤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11.57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1.57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在职职工。

3.住房保障支出1006.5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6.5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在职职工。

2)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00万元,主要是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707.6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262.08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及经费等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增退休职工。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36.6万元,主要是拆违款、老旧小区工程款、无物业小区下水疏通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8.92万元,主要是无物业小区下水疏通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7.1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7.10万元,主要是抗疫资金、防疫物资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128.06万元,主要包括手续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06万元,比2019年增加87.49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创卫资金、防疫物资、无物业小区下水维修、市住建局下放职能、新建工程档案馆、购置专业工具。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除雪车、吸污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抗疫相关支出(款)其他抗疫相关支出(项):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的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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