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5-28 浏览量:706 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秦玉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海州区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省、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近年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和2021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制定出台本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海州区地质灾害概况。海州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目前已调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国铁以南为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域。2020年海州区未发生规模以上地质灾害。
第二部分,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是降水趋势预测。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预计2021年(特别是汛期)我区可能出现强降雨天气,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二是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初步预测2021年全区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
第三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一是重点灾害类型和防范区域。海州区常见的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塌陷、地裂缝等。二是重点防范期。2021年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9月,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
第四部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灾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农业农村、交通、住建、应急管理、教文旅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二是夯实基础,全力做好防灾工作。坚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重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三是深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文件地址: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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