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26 浏览量:2338 来源: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海州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办发〔2021〕22号
《无烟党政机关工作制度》《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劝阻吸烟工作制度》经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讨论通过,请遵照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无烟党政机关工作制度
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本单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区政府办党组班子统筹协调解决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有关规定并推动实施,组织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自评验收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设立控烟监督员,由政府办党组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办公场所工作安排,每个办公室设立一名,负责监督日常控烟工作相关制度的落实。各办公室控烟监督员如下:鲁特(910)、吉喆(911)、曹刚(917)、韩东起(907)。
(二)设立控烟(禁止吸烟)检查员,在禁烟区(场所)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劝阻吸烟违法行为。控烟检查员如下:马艺宁、姜瑶、姚鹏飞、李林、杨东辉、秦玉剑、李俏、周秀杰。
(三)开展控烟监督巡查。负责人:李林、杨东辉。
(四)开展控烟宣传相关工作。负责人:马艺宁、姚鹏飞。
(五)开展劝阻吸烟、戒烟技能培训。负责人:吉喆、李林。
(六)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考核奖励和批评教育。负责人:姜瑶、秦玉剑。
三、工作规则
在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将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当前进展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会议。
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
一、区政府办公室室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区政府办公室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办公室、电梯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四、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五、发现干部职工在办公区域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次口头批评教育;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要求该职工在党组会、支部会上做检讨。
六、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七、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 者耐心劝阻。
本规定自2021年4月13日起施行。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全面禁烟是区政府办公室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要自觉遵守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在控烟活动中表现积极,自身主动戒烟并对同事劝阻吸烟、积极宣教者,经区政府办公室审定给予嘉奖。
三、全体职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发现干部职工在办公区域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次口头批评教育;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要求该职工在党组会、支部会上做检讨。
四、监督员、检查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禁烟制度的个别职工要按照《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对其开展批评教育。
五、本规定自2021年4月13日起施行。
劝阻吸烟工作制度
一、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在禁烟区吸烟的来访者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并积极劝阻吸烟。
二、每一位监督员、检查员都应掌握劝阻吸烟的方法和技巧。
三、劝阻吸烟的工作人员要详细记录劝阻吸烟情况。
四、对不听劝阻的吸烟者,检查员可告知办公室监督员,对执意不听劝阻的吸烟者,由监督员提交到党组会提出批评。
本规定自2021年4月13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无烟党政机关工作制度》《无烟党政机关管理规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劝阻吸烟工作制度》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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