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2-01-17 浏览量:344 来源: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海州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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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本单位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及运行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三)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协调物业服务相关工作。

(四)统筹机关和镇街窗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战略思想和工作思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参考意见。

(六)提供全区账务核算、财务预审等财务事务类综合性服务工作。

(七)办理公证相关事务,开展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第一条  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政务调研部。负责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战略思想和工作思路,围绕国家和省支持阜新振兴发展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所需的理论和实践依据,提出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机关事务部。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接待工作,负责区领导公务活动相关服务工作;协调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及公务用车调配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指导工作;拟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审计相关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三)公共服务部。负责集中办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协调机关和镇街窗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便民高效服务;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政府门户网站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提供在线办事和公益服务,进行互动交流的网站集群;负责本中心软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和事务,宣传公证相关法律知识。

(四)核算预审部。依据有关财政法规和政策,进行账务核算;负责处理财会业务工作;组织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业务;按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参与有财政拨款的公益工程竞标;评价服务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决(结)算,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竣工项目的评价工作;负责评价服务财政性投融资招投标工程项目或纳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拦标价、招投标标底及清单计价的综合单价,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负责采集和确认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等价格信息和价格测算工作;负责评价服务建设项目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项目的完成情况;开展政府财政投资政策、项目管理研究,为实施财政投资政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配合项目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资控制、质量跟踪与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大型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五)综合部。负责党的建设、文电、文字综合、信息、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二条 其他事项。

(一)原区政府直属区王营经济转型试验区管委会,区政府办所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调研办公室、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区财政局所属区财务核算中心、区预算编制审核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源建设办公室、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区审计局所属区审计信息中心,区和平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和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区河北街道办事处所属区河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区五龙街道办事处所属区五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区工人村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工人村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区司法局所属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韩家店镇政府所属6个乡镇事业单位核定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再有效。上述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行政机构。

(二)按照《中共海州区委办公室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事业单位保持满编运行,空余编制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一条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条 本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试行。

二、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本级-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三、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007.57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 4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9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18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

①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60万元。

②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法同比,因为上年无三公经费。

(三)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4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涉及资金10075.57万元,其中办公费39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6.4万元、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263.9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培训费0.5万元、维修(护)费198万元、委托业务费68.4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8.4万元。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以收定支”原则,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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