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2-01-17 浏览量:248 来源: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海州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工 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市、区委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指令性任务。

2、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开展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承担组织实施全区的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免疫、消 毒、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制定全区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方案, 并组织实施;掌握地方病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控科研协作与技术交流,组织实施有关地方病防控项目工作;负责地方病防治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5、承办指导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 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6、参与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机构设置

艾滋病、地方病办公室、慢病防治办公室、检验办公室、计划免疫办公室和公共卫生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海州区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

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整体绩效目标表.xls

三、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04.57万元。

2022年,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首年进行部门预算,故无法进行同比。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部分2022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二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104.57万元,2022年按期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