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 2022-04-11 浏览量:505 来源: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阜海政办发〔2022〕10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务院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按照《辽宁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通知》(辽市监联〔2020〕1号)和市、区营商工作有关要求,对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海州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通过,海州区政府决定废止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海州区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此件公开发布)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海州区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涉及具体内容

废止/修改

竞争影响评估/原因

1

阜海政办发   20096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加强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对未依法参保的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                                   2.城建部门对房屋开发和建筑企业施工企业中未依法参保和拖欠保费半年以上的,不予办理建筑企业安全许可证,限制其参加项目投标,暂缓办理房屋开发资质和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年检手续;                              
 3.
安监部门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安全许可证;煤管部门暂缓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年检手续。

废止

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

阜海政办发   202041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州区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对农村客运车辆实行统一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统一实行调度管理、统一运输票价标准的模式,推进农村客观规范化管理。

废止

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限定经营、购买、试用版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3

阜海革字
 
739

阜新市海州区革命委员会批转区财政、工业科关于试行《五小企业财务制度》的报告

废止

已过时效,不符合当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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