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1-18 浏览量:179 来源: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报请海州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将民主村玻璃温室大棚项目、南营子村科技创新人才(研学)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南营子村农业种植科普示范基地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4日
监督电话:0418-2592828
附:
1.南营子村科技创新人才(研学)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入项目库申报表
2.南营子村农业种植科普示范基地项目入项目库申报表
3.民主村玻璃温室大棚项目入项目库申报表
阜新市海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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