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2020年修订)公示

日期: 2022-10-26 浏览量:1594 来源:海州工业园区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2020年修订)》草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请在公示日期起30日内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为准。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6日

公示载体: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fxhz.gov.cn

联系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邮编: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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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18-2591099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修订说明

一、规划修订原因

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是独立于阜新市主城区之外具有特定功能的“飞地”,东梁独立工矿区规划范围为海州区现有管辖范围以及因为规划建设要求而进行控制的地区,2017版《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137.56公顷。

近几年随着东梁独立工矿区的快速建设,以阜新中褚钛业有限公司、辽宁高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大量工业企业进入,原有的规划工业用地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同时为控制东梁独立工矿区内工业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改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局面,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也提上日程。

由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报请,经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同意,拟将原规划中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东移,重新选址建设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阜蒙县东梁镇岗岗营子村(阜蒙县管辖范围),处理规模为10000立方米/天。

因阜新中褚矿业有限公司建设需要,在原东梁矿五井位置(海州区管辖范围)新建钒钛磁铁矿分离提纯综合利用项目。

因辽宁高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需要,在规划新一路南侧位置(海州区管辖范围)新建年产15万吨微生物有机肥项目。

因阜新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及阜新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需要,规划在转角营子河北岸,新新线东西两侧新增加工业用地。

因建设鑫合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金属结构配件项目建设需要,规划将新一路南侧、北一路东侧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调整为二类工业。

同时2017版《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涉及的规划区范围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因此本次修订,需要根据新的规划区范围,开展相关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用以充分论证项目的实施。

综上,为更好满足项目的建设需求,规划将《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进行必要修订。

二、规划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8.8);

3、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的函》 2020年6月18日;

4、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的函》的复函 2020年7月17日;

5、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12月;

6、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海发改发[2020]8号);

7、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钒钛磁铁矿分离提纯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备案证明》(阜海发改备[2020]13号);

8、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产3000吨微生物肥>项目备案证明》(阜海发改备[2020]23号);

9、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动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 阜蒙政[2019]17号;

10、阜蒙县自然资源局确认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 2020年7月6日;

11、《阜新市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020年8月;

12、《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022年7月。

三、拟建污水处理厂地块情况说明

根据原《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五道桥子河南岸,占地面积17000.00平方米。依据《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地块所在位置为耕地及公益林地,建设时涉及征占国家公益林,同时地块不满足污水处理厂工艺布置要求,重新选址的地块位于细河东岸。

1、新地块位于阜蒙县东梁镇岗岗营子村(阜蒙县管辖范围),地块一面邻水、一面临路,地形平坦,同时处于排水分区最低处,地理位置优越,适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2、依据阜蒙县自然资源局确认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该地块占地面积15000.00平方米,均为建设用地。

3、该地块位于沉陷区界线内,依据《阜新市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该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基本适宜工程建设。

4、由海州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转述:“经阜新市水利局确认,该地块处于细河河滩地保护线外侧,不占用细河河滩地。”

5、该地块处于细河东岸,规划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四、拟建中褚矿业有限公司地块情况说明

依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阜蒙县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动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批复》文件要求,原《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东梁五井周边的东梁镇平顶庙子村四家子屯村民住宅均拆迁安置,土地治理后转变为发展备用地,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暂不规划其土地使用用途,暂不纳入规划范围。

1、东梁五井地块位于新新线西侧、四家子村南侧,地理位置优越,考虑到四家子屯拆迁并未完成,规划项目在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及现状村民住宅的影响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依据《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该地块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区域。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针对本项目(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充分论证,以满足设计部门的要求。经鉴定可行后,项目方可实施。

3、依据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钒钛磁铁矿分离提纯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备案证明》(阜海发改备[2020]13号),因中褚矿业有限公司钒钛磁铁矿分离提纯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需要,将原东梁五井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

4、依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该地块面积63656.57平方米,均为采矿用地。

五、拟建辽宁高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块情况说明

依据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年产3000吨微生物肥>项目备案证明》(阜海发改备[2020]23号),因辽宁高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微生物有机肥项目建设需要,规划在新新线东侧、新一路南侧增加工业用地。

1、该地块位于新新线东侧、新一路南侧,地形平坦,地理位置优越,规划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依据《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该地块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域。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针对本项目(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充分论证,以满足设计部门的要求。经鉴定可行后,项目方可实施。

3、规划将原新一路道路线型进行部分必要调整,同时将新一路道路南侧原交通场站用地一部分规划为工业用地。

4、依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该地块面积7168.53平方米,均为建设用地。

六、拟建阜新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及阜新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地块情况说明

因阜新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及阜新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建设需要,转角营子河北岸,新新线东西两侧增加工业用地。

1、该地块位于转角营子河北岸,新新线东西两侧,地形平坦,地理位置优越,规划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依据《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该地块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域。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针对本项目(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充分论证,以满足设计部门的要求。经鉴定可行后,项目方可实施。

3、依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新新线东侧地块面积30257.52平方米,新新线西侧地块面积77529.26平方米,均为建设用地。

七、拟建鑫合机械加工项目地块情况说明

因建设鑫合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金属结构配件项目建设需要,规划将新一路南侧、北一路东侧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调整为二类工业。

1、该地块位于新一路南侧、北一路东侧,地形平坦,地理位置优越,规划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依据《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该地块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域。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针对本项目(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及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充分论证,以满足设计部门的要求。经鉴定可行后,项目方可实施。

3、依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该地块面积79944.39平方米,为建设用地。

八、规划修订后的用地规模

将原《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的污水处理厂地块东移,重新选址的地块位于细河东岸。占地面积15000.00平方米。

将原《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位于新新线西侧、四家子村南侧的东梁五井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63656.57平方米。用于建设褚矿业有限公司钒钛磁铁矿分离提纯综合利用项目。

将原《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新一路道路规划线型进行必要调整,同时位于新新线东侧、新一路南侧的原交通场站用地一部分调整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7168.53平方米。用于建设辽宁高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微生物有机肥项目。

将原《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位于转角营子河北岸,新新线东西两侧地块调整为工业用地,新新线东侧地块面积30257.52平方米,新新线西侧地块面积77529.26平方米,用于建设阜新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及阜新市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将原《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中位于新一路南侧、北一路东侧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79944.39平方米,用于建设鑫合机械加工项目。

综上,《海州区东梁独立工矿区总体规划(2017-2020年)(2020年修订)》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7.1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48.50公顷,非建设用地为8.63公顷。

具体用地性质及规模如下:居住用地为18.0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2.6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4.25公顷,工业用地为87.13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20.0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为4.12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为12.26公顷,水域用地为8.63公顷。

 

 

阜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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