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10-12 浏览量:56 来源:海州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受理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 (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婚姻、殡葬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履行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343.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343.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34.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8.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649.1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新增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12343.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3.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7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4万元。

2.项目支出12140.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24%。主要包括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96.1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新增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专项资金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34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1万元,项目支出12140.5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96.1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新增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7.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中含有上级专项资金,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中含有上级专项资金,此项支出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4.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26.53万元,占99.94%;卫生健康支出4.19万元,占0.03%;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占0.0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26.53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9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2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53万元,主要是婚姻登记处通讯费、电费及办公用房改造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4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资金未安排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项)0.4万元,主要是核销以前年度预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未安排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死亡,经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转出,经费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5.4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丧葬费,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1.45万元,主要是物价补贴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76.4万元,主要是孤儿补贴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支出中含有上级专项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65.23万元,主要是高龄老年人补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经费增加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福利(项)2189.49万元,主要是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557.4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8705.99万元,主要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35.04万元,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22.88万元,主要是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1.44万元,主要是特困人员补贴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123.24万元,主要是60年代精简人员及政策保人员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60年代精简人员经费未上级专项资金,政策保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4.19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转出,资金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3.7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最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7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资金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其他支出108.74万元,占100%。

其他支出108.74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08.74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降低29%,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资金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由于本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所以不涉及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和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02.5万元,自评平均分80.82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区直部门决算中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费补助费及烈士褒扬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反映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反映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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