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0-12 浏览量:178 来源: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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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管理办法,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阜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区政府开展的有关奖励活动。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无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77.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5.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8%。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9.1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拨款经费增多。
(二)支出总计175.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0.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
2.项目支出45.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主要包括组织事业单位招聘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5.9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万元。
主要是办公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今年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4万元,项目支出45.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9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与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运行费用增加;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就业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1万元,占67.4%;卫生健康支出5.44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占2.7%;其他支出47万元,占26.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4.4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等以及日常所需办公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4.53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节省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7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1万,主要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由于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5.44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4.7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变动。
4.其他支出47万,具体包括: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47万元,主要是突破辽西北发展人才安家补助支出,由于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其他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故无法进行对比。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故无法进行对比。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故无法进行对比。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故无法进行对比。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0.77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缩减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由于本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所以不涉及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和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9.89万元,自评平均分92.08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区直部门决算中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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