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3-10-12 浏览量:74 来源: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村镇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市住建委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对全区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三)、配合市住建委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执行市住建委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按权限监督管理辖区内建筑市场、依法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五)、执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上报,推进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六)、落实指导小村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监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按权限负责辖区内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的开发、修缮审定工作。

(八)、负责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工作,按要求落实年度执法工作重点;按权限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城建监察和行政处罚权。

(九)、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绿化管理工作,执行绿化养护和公园管理制度标准。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公共用地和公园建设、养护及维护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环卫机构完成清运垃圾,以及清扫保洁街路等工作;按权限负责住宅区内的街巷、庭院清扫保洁等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协调及区属住宅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无。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43.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26.2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2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7.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2%。主要是未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和预算外经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45.21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支出减少;二是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支出减少;三是创文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440.3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5.9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4万元。

2.项目支出294.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7%。主要包括预算内车辆经费、预算内无物业小区经费、预算内政府雇员委托业务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创城经费、防疫经费、防汛经费、配备灭火器逃生面具资金、海州庙亮化电力改造增容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31.09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支出减少;二是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支出减少;三是创文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3.28万元。

主要是预算外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4.11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支出减少;二是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支出减少;三是创文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0万元,项目支出294.4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1.09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支出减少;二是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支出减少;三是创文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医疗、住房公积基数调整缴费额增加;二是追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三是追加创城经费;四是追加防疫经费;五是追加防汛经费;六是追加配备灭火器逃生面具资金;七是追加海州庙亮化电力增容款等。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医疗、住房公积基数调整缴费额增加;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二是追加创城经费;三是追加防疫经费;四是追加防汛经费;五是追加配备灭火器逃生面具资金;六是追加海州庙亮化电力改造增容款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8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9.98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398.76万元,占91%;住房保障支出7.74万元,占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21万元,主要是离休、退休职工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职工增加1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9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调整缴费基数,基数上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08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只缴纳退休职工职业年金1人。

2.卫生健康支出9.98万元,具体包括: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98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在职职工转退休1人。

3.城乡社区支出398.76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4.31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及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2.80万元,主要是预算内车辆经费、预算内无物业小区经费、预算内政府雇员委托业务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创城经费、防疫经费、防汛经费、配备灭火器逃生面具资金、海州庙亮化电力增容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创城经费、防疫经费、防汛经费、配备灭火器逃生面具资金、海州庙亮化电力改造增容款等费用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1.65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此项支出使用资金为结余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7.7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7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转退休1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对比。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日常公用经费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27.34万元,降低402%,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除雪车、吸污车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由于本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所以不涉及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和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执行资金181.64万元,自评平均分95.94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区直部门决算中不涉及项目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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