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10-26 浏览量:344 来源:海州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制,区政府同意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更名为海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立区教育督导室。现将有关事宜调整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指导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区教育督导政策措施;聘任区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 哲 副区长
副 主 任:金 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学军 海州区教文旅局局长
专职副主任:李 可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委 员:金 鑫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 刚 区教文旅局副局长
姜旭生 区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
崔宏彬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东 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光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 超 区卫健局副局长
张 莉 区审计局副局长
区政府督导委员会下设教育督导室,总督学李可任督导室主任,督导室设在区教文旅局,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督导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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