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日期: 2023-12-19 浏览量:182 来源:海州区卫健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政策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2001年6月20日起施行)第三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申请条件:在海州区内助产机构所生新生儿

办理材料: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办理流程:准备材料——递交材料到新生儿分娩的助产机构——新生儿采足跟血——助产机构将血片送到检验机构——阳性结果通知家属——到检验机构复检

办理时限:新生儿出生72小时-7日内采足跟血(特殊情况20日内补采),血片送到检测机构,阳性结果通知家属复检。

办理地点:助产机构

备注:新市中心医院产科病房:3302639

辽健集团阜新矿总院产科病房:28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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