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日期: 2024-09-12 浏览量:3217 来源:海州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一、乡镇补贴

管理制度:按市级文件执行。

第一次实施时间: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每月每人200元。

第二次实施时间: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每人每月500元。

实施范围:1、乡镇(不含街道,下同)隶属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2、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二、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

管理制度:按市级文件执行。

实施时间: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

补助范围:全市农村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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