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日期: 2024-11-11 浏览量:2185 来源:海州区教文旅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政府主导、县域推进、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为原则,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提升教师素质、规范办学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推进县域内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建设和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着力消灭大班额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底实现初步优质均衡,并通过市督导评估认定;到2026年底实现优质均衡,并通过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定。

三、领导机构

为加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海州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各相关委办局及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面部署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督导室主任兼任。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学责任,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能力

切实落实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2200元标准,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提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

1. 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谋划,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2019年将滨河路小学并入中华路小学,西华园小学并入矿工街小学,第二十九中学并入第十一中学,今后一段时期还将进一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实现区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不超过2500人,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2.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教育投入,提高办学条件。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本着优先发展教育的宗旨,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辅助用房面积等项校校达标、项项达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及多媒体教室的配备均达到省定标准,区域内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统一。

3.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积极融入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建成包括基础设施管理、教育管理、教学应用、教育大数据管理的信息平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学“一体机”全覆盖,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年度和聘期考核,逐步打破教职工身份、职称“终身制”。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机制,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创新方式引进教师人才,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使义务教育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规定学历教师数、县级以上及骨干教师数和体育艺术教师数达到省定标准。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和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提升偏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待遇。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区域内师资校际有序交流,鼓励名师、骨干教师到偏远地区、薄弱校支教,发挥骨干教师引领带动作用,教师整体专业水平得到提高,缩短校际间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导向,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疾。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建立以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为导向的评价机制。规范各类检查事项,切实减轻学校负担。

2. 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强化体教结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加强和改进美育,提高学生审美水平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弘扬劳动精神,组织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落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计划,丰富综合实践活动,推进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实践多样化。

3.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快构建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和民族自豪感、自信心,注重德育工作实效性。

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一是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解决 “城市挤”和“大班额”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范教学管理,落实课程计划,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三是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扎实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把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8

(五)关爱特殊群体,保障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方针,使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样待遇。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学校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2.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发展,到2024年底,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随迁子女在区内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海州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部署任务,健全机构,明确职责。适时召开“海州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建立海州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档案。

   (二)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

增加硬件投入,提高师资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开展、扎实推进、不断创新、形成特色、取得实效”为工作重点,健全并完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及保障机制;加大全区教育布局调整力度,促进地区教育均衡、优化发展;区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硬件建设力度,使办学条件符合省定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培训,使教师学历、能力、水平、管理达到要求;落实新课程改革整体推进规划;教育方式、德育和教育管理、环境、秩序、水平达到更高要求。

(三)第三阶段:自评自查(2025年1月——8月)

1.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校进行自查,填报《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自评表》。

2.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学校自查情况并逐校进行督导评估。

(四)第四阶段:市级复核(2025年9月—12月)

1.报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评。

2.按照市级下达的整改意见书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时限,有效落实。

(五)第五阶段:整改提升(2026年1月—2026年11月)

1.再次召开动员大会,提出下一步达标的要求。

2.教育行政部门各科室和学校查漏补缺,年底前基本就绪。

3.由区教育督导室牵头,按照优质均衡标准,逐校进行复评,局领导和各科室分片包校,对学校进行过程性督导。

(六)第六阶段:迎检申报(2026年12月)

1.报请市政府,提出省级评估验收申请。

2.制定《海州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迎检方案》,成立迎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迎检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做好自查自评和材料归档等迎检工作。

附件:海州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海州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书记

李志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张铁臣  区委副书记

谈  红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哲  区政府副区长

        齐绍斌  区政协副主席人选

成  员:刘忠胜  区委办公室主任

丁  鑫  区委办副主任、区委督查室主任

商  洋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李书平  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金  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曹  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柏峰  区发改局局长

马学军  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局长

李  可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邹  波  区民政局局长

王凤云  区司法局局长

张大器  区财政局局长

        马天泽  区人社局局长

林  奇  区住建局局长

赵晓新  区卫健局局长

        于丽文  区审计局局长

        乔丽丽  区统计局局长      

马  凯  区总工会副主席

刘  颖  团区委副书记

明英芝  区妇联主席

施  展  区残联理事长

刘大川  韩家店镇镇长

            周晓颖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艾  飞  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刚  河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訾玉明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开  五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  震  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兴光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

王  刚  市交警支队海州大队队长

田慎山  市自然资源局海州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学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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