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17 浏览量:382 来源: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检查制度:
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活动和医疗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使用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化妆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保证化妆品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使用单位执行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化妆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信息公开的原则。
2、检查标准:
化妆品销售环节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事项包括化妆品销售者和化妆品使用单位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和使用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不合格化妆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等情况,以及化妆品网络经营者等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
海州区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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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 检查方式 | □事先告知 □事先不告知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发现的问题 | ||
1 | 化妆品合法性 | (1)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2)国产特殊化妆品是否经过注册,取得批准文号;国产普通化妆品是否经过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3)进口特殊化妆品是否经过注册,取得批准文号;进口普通化妆品是否经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4)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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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化妆品标识 标签 | (5)是否有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6)是否有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7)是否标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8)是否有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9)是否全成分标注; (10)是否标注净含量; (11)是澡标注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12)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是否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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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购货验收制度 | (13)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并查验境内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或者境外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是否查验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记录;是否查验国产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合格标记;进口化妆品是否索取并查验入境货物合法证明。 (14)是否向供货者索取销售凭证。 (15)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且内容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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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保 质期 | (16)抽查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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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输与储存 | (17)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运输、储存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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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销售记录 | (18)化妆品经营者销售化妆品给其他化妆品经营者的,是否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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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产品宣传、 店内宣传 | (19)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 (20)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 (21)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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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违法行为 | (22)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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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需说明的其他情况:(可另附页) 督促企业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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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符合要求。 □限立即整改。 □给予警告。 □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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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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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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