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2-06 浏览量:202 来源: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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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

 

  一、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

3、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体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4、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5、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组织和监管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7、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区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本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按权限备案重大外资项目,按权限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按权限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参与制定利用外资的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8、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化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9、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突破辽西北”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与蒙东地区的合作工作。

10、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负责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突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13、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负责价格和收费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本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本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提供本区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5、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金融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推进本地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海州的资金投入;按权限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全区金融行业监管工作;协调落实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17、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18、履行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

项目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4.48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2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8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01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

②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94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阜新市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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