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2-06 浏览量:55 来源: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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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海州区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农业:

1.负责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机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使用人才培训工作。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3.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4.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承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关工作。

6.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水利:

1.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协助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2.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参与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3.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省、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等。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建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制度,组织水库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8.开展质量监督及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脱贫攻坚: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3.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4.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林业:

1.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专项预案,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2.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3.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

交通:

按权限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二、2024年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6.99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91万元。农林水支增加6.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8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下降原因主要是未发生此项费用。

②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14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阜新市海州区0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0个,实际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24年海州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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