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8-22 浏览量:19 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发〔2025〕3号
区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阜政发〔202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论证,区政府决定取消、调整、新增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199项。其中,取消70项、合并9项,收回省级2项、新增45项、调整73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区各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和合并的行政职权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收回省级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工作交接;对新增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对调整的事项,相关部门要及时按照调整方式做出相应调整。
附件: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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