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5-02-09 浏览量:86 来源: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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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

二、收入预算总

三、支出预算总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委有关工作要求

2、贯彻执行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管、市容环卫和建筑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3、负责为辖区内房屋征收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4、完善辖区内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体系;负责住房保障范围内综合管理、协调工作

5、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沉陷住房、老旧城区危旧楼房改造综合管理工作

6、协调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热等问题

7、组织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推广、指导物业化相关工作。

8、负责为辖区内园林管理、更新改造及执法工作提供服务。

9、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开展全区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偿卫生服务。

10、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监督等相关服务工作。

11、负责全区房地产及建筑业综合协调、统计工作。

12、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3、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房屋征收管理部、住房保障服务部、住宅小区管理部、园林环卫管理部、建筑工程管理部、综合协调部、财务管理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3786.96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0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54.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8.03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3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5个,实际项目共5个,涉及资金2925.26万元,项目覆盖率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阜新市海州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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