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5-02-09 浏览量:127 来源: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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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发展、房产开发建设市场发展以及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贯彻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牵头组织对城市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贯彻落实城市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组织研究、论证储备城建项目;对全区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参与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住宅与房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区住房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政策和工作办法,负责落实全区沉陷区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上级助资金争取工作,统筹管理使用补助资金;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的审核、备案、分配、管理等工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5、贯彻落实房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政策指导、监督;负责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6、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建筑业行业指导工作;按权限监督管理辖区内建筑市场,依法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协助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7、贯彻落实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标准和定额;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专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受上级相关部门委托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及有关社会中介组织方面工作,监督建设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

8、参与辖区内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处理。

9、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

10、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公用事业发展规划;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1、贯彻落实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参与村镇规划建设监督检,指导试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城镇化、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指标任务。

12、指导全区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建设信息系统。

13、指导全区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环卫行业管理作,指导区管城市道路、园林、环卫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区管的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修、养护工作,负责城市垃圾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道路的防汛、除雪等公益性工作。

14、指导实施区管供热工作并监督管理。

1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对开展城乡管理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有关城乡管理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16、负责在辖区内依法行使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城乡管理执法范围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7、负责组织全区性城乡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制定城乡管理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执法证件管理、服装标识管理、执法文书管理。

1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人民防空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19、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20、按权限负责全区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等;按权限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人民防空警报等设施;按权限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的人防国有资产;配合区应急管理部门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21、负责本系统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工作;负责所属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工资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和指导所属系统工会、共青团工作。

22、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负责财务审计、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3、履行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本系统内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5、关于推进海州地区生态建设沉陷治理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策研究,采煤沉陷综合治理试点申报工作及实施方案论证工作,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争取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协同县区做好沉陷区地质勘测,项目规划上报和实施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沉陷区搬迁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属地化原则实施。

(二)机构设置

无。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79.68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7.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36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

②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实际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86万元,项目覆盖率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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