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2-09 浏览量:28 来源: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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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围绕党的建设、产业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市场监管、生态保护等全面履行职能,紧扣乡村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工作,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厘清镇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
(二)机构设置
韩家店镇设置综合办事机构6个、事业单位3个,具体如下:
1、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除雪、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河(库)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农村植树造林工作,执行林木采伐政策,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政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对辖区村镇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镇容村貌、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镇、村(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地产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村屯治理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和交通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队,为韩家店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保留副科级。主要职责: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韩家店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主要职责:负责为镇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重点服务于村镇建设、社会治理、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文化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为韩家店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级。主要职责:负责为镇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重点服务于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森林和草原防火、防汛抗旱以及农村经营、农林水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三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
2、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
3、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综合执法队。
4、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2026年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
三、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收支总预算1639.9万元。
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82.9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0.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0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6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0.6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万元。
(三)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8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6个,实际项目共26个,涉及资金932.56万元,项目覆盖率为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 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 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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