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187(14-9)】整改结果公示

日期: 2018-09-30 浏览量:536 来源: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海州区政府办 文字大小: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87(14-9):环境法治意识淡薄。一些地市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对环保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屡屡突破底线上马项目,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提高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企业环保法治意识,减少企业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三、整改结果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环境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18年9月30日至2018年10月11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海州区委办公室、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18-6325195  
邮寄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前进路47号  
 
 
阜新市海州区委办公室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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