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8-11-22 浏览量:353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11月10日,在接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阜新市工作协调组关于“建设林场部分国有林采伐后未及时造林”的督办件后,阜蒙县第一时间启动案件办理程序,全面落实案件办理工作。
当日,建设林场在接到转办任务后,立即成立整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落实。工作组兵分多路核实调查,认定督办案件中的部分情况属实。自2000年以来,林场将建设镇八月府村、建设镇马杖房村、老河土镇桃花村境内部分国有商业林转让给个人承包经营,由于管理难度加大,导致部分商业林采伐后出现未及时还林的情况。林场采取措施,投入机械和人力钻坑整地,对部分地块进行了还林先期工作。针对未及时还林地块,工作组约谈承包人,第一时间下达了还林通知,立下整改最后时限。要求其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合理规划,必须在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造林。如仍不按规定时间还林,林场将依照相关规定,采取法律手段终止合同收回林地。工作组同时制定了长效机制,专人盯办、跟踪问效,坚决做到整改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据悉,连日来,建设林场还以此次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全场林地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设立专职护林员,加强巡视管护,加大林间管理。记者同时了解到,此次督办件中反映的另一处地块泡子镇白城子村林地现已全部完成还林绿化工作,为应对该地块沙地种植成活率低的难题,林场于今年春季投资近5万元引进绿化新树种银中杨进行栽植,成活率达到了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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