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24批、第26批、第27批、第28批案件

日期: 2018-12-03 浏览量:458 文字大小:

    11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26批6件案件和第24批1件人访案件。按照区域分,阜蒙县2件、海州区2件、细河区1件、清河门区1件。此批案件涉及环境问题8个。按照污染类型分,大气环境问题4个,占50%;噪声问题1个,占12.5%;辐射问题1个,占12.5%;其他污染问题2个,占25%。同时,交办第24批1件人访案件。

    12月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27批22件案件。按照区域分,阜蒙县10件(与海州区交叉1件)、彰武县2件、海州区7 件(与阜蒙县交叉1件)、太平区1件、高新园区1件、市人社局2件。此批案件涉及环境问题29个。按照污染类型分,水环境问题5个,占17.3%;大气环境问题9个,占31.0%;土壤问题4个,占13.8%;噪声问题2个,占6.9%;生态问题7个,占24.1%;其他污染问题2个,占6.9%。

    12月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28批16件案件和第26批1件人访案件。按照区域分,阜蒙县5件、彰武县2件、海州区6件、细河区2件、高新开发区1件。此批案件涉及环境问题26个。按照污染类型分,水环境问题2个,占7.7%;大气环境问题7个,占26.9%;土壤问题5个,占19.2%;噪声问题5个,占19.2%;生态问题4个,占15.4%;其他污染问题3个,占11.5%。同时,交办人访案件1件,反映阜新发电厂噪声、粉尘污染及铁路噪声问题。

    以上案件,市工作协调组已第一时间转办给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查办,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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