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9-04 浏览量:215 来源:海州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岳思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阜新市财政局公布的《关于发布阜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我们编制《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海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海州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及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海州区财政局将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执行过程中如有项目增加、减少、调整及未列入的,以国家和省政府财政部门现行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 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 海州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 海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海州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 | ||||||
海州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管理方式 | 政策依据 | 立项级次 | 涉企 |
一 | 财政 | |||||
1、收费票据工本费 | 缴入同级国库 | 辽财税[2017]387号 | 省级 | |||
二 | 教育 | |||||
2.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中央 | |||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7]106号) | ||||
(2)公办幼儿园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同上 | ||||
3、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 《教育法》,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 | 中央 | |||
三 | 住房城 乡建设 | |||||
4.城镇垃圾处理费 | 缴入省市县国库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辽财税[2017]387号 | 中央 | |||
5.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l0号,财税[2015]68号 | 中央 | * | ||
四 | 水利 | |||||
6.水资源费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 | 中央 | * | ||
7.水土保持补偿费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中央 | * | ||
五 | 卫生健康 | |||||
8、社会抚养费 | 缴入市县国库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 | 中央 | |||
附件2 | |||||
海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共3项) | 政策依据 | 管理方式 | 立项级次 |
一 | 住房城乡建设 | ||||
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 缴入市县国库 | 中央 | ||
二 | 水利 | 2.水资源费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中央 |
3.水土保持补偿费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中央 | ||
注: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
附件3 | |||||
海州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管理方式 | 立项级次 |
一 | 住房城乡建设 | ||||
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l0号,财税[2015]68号 | 缴入市县国库 | 中央 | ||
二 | 水利 | ||||
2、水资源费 | 《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中央 | ||
3.水土保持补偿费 |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缴入中央省市县国库 | 中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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