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 预算说明

日期: 2019-02-03 浏览量:335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责: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相关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县、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县、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负责地震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依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开展各项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和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不再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危化科、工贸科、应急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二、阜新市海州区部门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2.63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2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41万元。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月31日正式成立,故没有增加减少数额。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

②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38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0 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XX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19年海州区应急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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