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4 浏览量:598 来源: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地方实际,海州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法定职权如下: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2、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选工委、监察和司法委、教科文卫委、财经委、社会建设委。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1.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4.4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6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0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占收入总计的2.34%,主要是上年经费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74万元,降低4.56%,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调整,二是退休人员死亡。

(二)支出总计283.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3.6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9.3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8万元。

2.项目支出30.1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89%。主要包括人大会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4.39万元,降低7.9%,主要原因: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06万元

主要是办公经费结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66万元,项目支出30.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4.39万元,降低8.6%,主要原因:去年补发工资。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主要原因:商品支出和工资福利的增加。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8%,主要原因:压减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32万元,占6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占21.77%;卫生健康支出27.81万元,占9.8%;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占3.83%;。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3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53.18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设备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8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用于行政方面开支的减少。

(3)人大会议21.16万元,主要是会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会议印刷品等项目的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44万元,主要是退休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和退休金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27.8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7.81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缴费额度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0.8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日常公用经费13.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18万元,比2018年减少32.78万元,降低17.6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本单位未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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