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1-10 浏览量:687 来源: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办发〔2020〕43号
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阜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研判,11月10-12日,我市将出现一次污染过程,期间我市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为保障我市空气质量安全,提升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10日9时-11月12日17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实战应急演练。请区各成员单位根据《海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落实各自职责分工,采取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和信息互通,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成员单位在11月15日17:00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工作总结(加盖公章纸板及电子版)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区分局)。
特此通知。
附件1:《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III级应急响应措施及职责分工表》
附件2:《海州区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联系人:贾斯维;电话:6325195;邮箱:hzhbfj@163.com)
阜海政办发43号 附件: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实战应急演练的通知.doc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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