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9-02 浏览量:432 来源:海州区商务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一、起草背景

随着二手汽车销售市场的繁荣,经营二手车买卖的商家越来越多,占道经营现象屡屡出现,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给百姓出行带来不便,海州区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海州区实际,起草了《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方便百姓交通出行,在全区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当前部分二手车经营主体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法对违法违规的二手车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四部分内容,即整治对象与重点、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为整治对象与重点。《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海州区主城区内的各类二手车经营主体,主要针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经纪机构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长期占用道路及公共泊车位、扰乱交通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治理期间,暂停二手车经营主体设立登记。主要依法整治以下方面:一是依法查处未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二手车经营主体。二是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中扰乱交通秩序、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主体不按规定使用和开具交易发票、偷逃税收等行为。四是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主体违规占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和绿化带以及长期侵占公共停车位和住宅小区内公共场地的行为。五是依法查处二手车经营主体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交易违法车辆、不合理收费、欺行霸市、损害消费者利益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成立海州区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市海州工业园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顾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海州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部分为时间安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至25日。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9月20日。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建立长效机制。

文件地址: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二手车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阜海政办发〔2020〕30号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