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0-12-30 浏览量:908 来源:海州区应急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规范海州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高效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工作能力,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预警预防、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内容

(一)《预案》适用范围。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产生一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成员单位有应急管理局、政府办公室、委宣传部、海州消防救援大队、海州公安分局、市交警支队海州大队、区武装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局、区工会、区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局海州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海州分局、区人社局、区监察委、事故发生地阜新市海州工业园区、镇、街道办事处,事故单位。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三)预警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控与报告、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以及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进行接收、报告、分析和处理。按照事故预警级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应急响应。进入事故响应程序后,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人员负责,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科学、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现场指挥部要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安排抢险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护、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和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

(五)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

(六)预案管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预案管理工作,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编制、修订、完善并负责解释,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原则上每3年修订1次。区有关部门(单位)、镇(街道)应当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

文件地址: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阜海政办发〔202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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