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2-02 浏览量:325 来源: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村镇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落实市住建委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对全区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综合与统计分析。
3、负责辖区内城市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档案管理和各种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辖区内城市拆迁产权不明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批。
4、配合市住建委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执行市住建委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5、执行市住建委有关沉陷区治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沉陷区治理过程中房屋征收、工程建设、房屋分配工作。
6、按权限监督管理辖区内建筑市场、依法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7、执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的上报,推进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
8、落实指导小村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在上级部门指导下,监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9、按权限负责辖区内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的开发、修缮审定工作。
10、负责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工作,按要求落实年度执法工作重点;按权限依法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城建监察和行政处罚权。
11、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绿化管理工作,执行绿化养护和公园管理制度标准。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公共用地和公园建设、养护及维护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领导环卫机构完成清运垃圾,以及清扫保洁街路等工作;按权限负责住宅区内的街巷、庭院清扫保洁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协调及区属住宅小区物业的监督管理;拟订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无
二、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见附表)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82.14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9.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26、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67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①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
②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63万元。
(四)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阜新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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