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4-12 浏览量:727 来源:海州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辽政办公开办函[2021]4号文件,现我区2021年中央直达资金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政策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监控工作总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准确把握相关政策精神,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及时关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及时接收上级下发的指标。建立直达资金台帐,动态掌握资金情况,为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准备。
二是合理使用直达资金。我区截止3月末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12笔合计金额为15890.8万元 其中县级保障财力转移支付资金 776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8123.8万元。已支付中央直达资金13435.63万元,支付进度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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