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报告

日期: 2021-08-12 浏览量:1146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秦玉剑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争审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66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发[2016]48号),切实加强对公平竟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竟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特制定海州区公平争审查联席会议制

度并召开海州区公平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一、召开会议

2021年7月22日海州区公平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海州区政府九楼会议室召开。副区长刘豹主持会议,会上区长金大伟作出重要讲话,传达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参会人员有区市场监督局孟庆超、区发改局李柏峰、区司法局王凤雪、区财政局张大器、区商务局何志海区教文旅马学军、区工信局黄可超、区民政局邹波、区人社局马天泽、区住建局林奇、区农业农村局郑树新、区卫健局马涛、区营商局毕书研、海洲公安分局张志远、海州自然资源分局姜勇、海州生态环境分局鄂辉参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孟庆超通报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

 





二、落实情况

7月28日阜新市市长周鹏举就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做出重要批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逐项研究细则内容,要真想、真懂、真干,真正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市场批示我局迅速做出反应,研究制定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及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区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健全成员单位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流程。 

(二)、做好增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制定(牵头)、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照 《实施细则》,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切实做好每一件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有序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要求,研究制定我区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清理工作的范围、重点、时限和要求,研究落实存量政策措施的自查梳理、审核排查、公开清废和总结汇报等各阶段工作。

三、下一步举措

联系海州区公平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各单位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告知相关工作内容。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培训,邀请市局专业人员对所涉及的文件录入和文件清理等工作进行讲解,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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