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日期: 2021-03-22 浏览量:290 来源:阜新市海州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海政发〔20212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017)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阜政发〔202013)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政府决定调整行政职权660。其中,取消38项,承接518项,调整管理方式101项。此外,新增3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要做好取消承接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行使,同时,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确保协同、配套,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接得住、落得实;对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要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对新增的行政职权,相关部门要及时编制公开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1.区政府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主项38项 .xlsx

2.区政府承接(含委托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主项518项) .xlsx

3.区政府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主项101项).xlsx

4.区政府增加的行政职权事项(主项3项).xlsx




 

 

 

 

海州区人民政府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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