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征兵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

日期: 2023-06-22 浏览量:972 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阜海政发〔2023〕4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鉴于人事和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我区征兵工作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后续征兵工作,现将海州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

一、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长:金大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师清阳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上校政治委员

   区人武部上校部长

 员:陈学江  区人武部中校副部长

王海峰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区政府办主任

赵志国  区发改局局长

马学军  区教文旅局局长

张大器  区财政局局长

马天泽  区人社局局长

周欣欣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姜旭升  海州公安分局副局长

二、征兵办公室

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主任由人武部上校部长郭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人武部副部长陈学江、区政府办主任鲁特同志担任。征兵办公室下设综合计划组、宣传动员组、政治考核组、纪检监察组。

1、综合计划组

 长:张耀午  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员:杨    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2、政治考核组

 长:姜旭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员:王    区公安分局科员

3、宣传动员组

 长:耿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黄雅阁  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员:吴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4、纪检监察组

 长:陈学江  人武部副部长、纪委书记

王海峰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员:黄雅阁  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纪委副书记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征兵工作指示和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落实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的事,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征兵工作各项任务,向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区委宣传部:联合人武部政工科制定征兵宣传工作计划方案,研究加强和改进征兵宣传措施办法,做好征兵宣传动员,宣扬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典型事迹。派员参加区征兵办公室集中办公。

(二)区纪委监委: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开展明暗访,及时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查纠征兵工作“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依纪依规处理违反廉洁征兵政策规定的人和事。

(三)区发改局:配合落实征兵工作中的相关保障工作。

(四)区教文旅局:指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抓好适龄学生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开展征兵宣传动员,掌握我区适龄大学生情况,做好义务兵和直招士官学历核查、专业审查等工作。派员参加区征兵办公室集中办公。

(五)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全区征兵政治考核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落实等工作,核查辖区适龄公民基本情况,配合做好适龄青年潜力调查、兵役登记等工作。组织参与全区政治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加强涉征兵网络舆情监管,配合区征兵办及时有效妥善处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征兵政治考核工作法规政策。派员参加区征兵办公室集中办公。

(六)区财政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兵役征集的财政政策制度,做好征兵工作相关经费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健全现役士兵抚恤优待、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政策制度。

(七)区人社局:做好应征青年职业技能鉴定,贯彻执行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政策。配合做好全区征兵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和督导落实。

(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开展征兵宣传动员,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测算、统筹、审核、发放工作,落实拥军优属各项政策规定,负责全区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负责优秀退役军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表彰奖励和宣扬工作。配合做好全区征兵工作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和督导落实。

(九)人武部军事科:负责全区征兵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统计等工作,牵头承办区征兵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负责全区征兵宣传,协调政治考核工作,联合区委宣传部,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征兵宣传动员。贯彻执行廉洁征兵规定,开展明暗访,及时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查纠征兵工作“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廉洁征兵政策规定的人和事。

(十一)人武部保障科:会同区财政局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海州区人民政府   海州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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