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海州区开展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3-03 浏览量:631 来源: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海政办发〔2023〕3号


韩家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不断改善提升我区水系生态环境,现将《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海州区开展打击盗采地下水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市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不断改善提升我区水系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全面清理整治自备水源井,严格对违法取水户进行行政处罚,形成打击盗采地下水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盗采地下水行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地下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有效保护城市地下水资源。

二、责任分工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组。联系水务集团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封井工作的相关设备、材料等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时效。

区综合执法局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宗教场所地下取水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区教文旅局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学校、文体场所、宗教旅游景点等地下取水行为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区工信局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地下水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养老院等地下取水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区司法局负责对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和后期案卷审查。

区住建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井、在建工程地下水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区商务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温中央空调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工作和后续日常管理。

区卫健局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医院、诊所等地下取水行为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区应急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加油站使用地下水情况进行统计。

区市场局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药店、餐饮、商超行业、批发市场、洗车、洗浴地下取水行为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区煤管局负责对本行业行政区域内煤矿疏干排水情况、煤场行业地下取水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韩家店镇、各街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用户台账更新和日常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

海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地下水统计和后续管理。

海州公安分局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留宿性洗浴场所、旅馆、酒店等地下取水行为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在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配合执法部门、镇街做好日常检查。对阻碍或对抗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州消防大队负责对行政区域内消防井进行排查统计和后续常态化日常管理。

水务集团负责公共管网覆盖区域内自来水管路接通和供水保障工作,协助配合水利部门排查用水户,提供保障封井工作的相关设备、材料等。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登记造册

在省第九巡察组反馈完成40家取水户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各镇街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区自备水源井进行全面摸排,特别是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自备水源井逐一登记造册,对煤矿、建筑工地、宾馆、酒店、洗浴业、餐饮业、洗车场、工业企业及市政、园林绿化、物业小区绿化等地下水取用水户进行清查,建立完善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台账。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镇街摸排工作台账建立本行业自备水源井工作台账。

(二)分类整治,依法封井

对已完成整改的40家用水户要加强监管与抽查,3月底前完成回头看,确保不反弹;对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备水源井按要求备案;对地温空调、施工排水、矿排水等符合取水要求的依法办理取水审批手续,限期补办完成,加强取用水监管;在水务集团保障有效供水的前提下,对不符合取水要求的自备水源井要坚决取缔,采取有效方式依法封闭自备水源井,建立完善封井工作台账。

(三)重拳打击,严厉处罚

对不符合取水要求的违法用水户(含已完成整改的40家)各镇街、行业主管部分要第一时间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要逐一明确是否符合处罚标准,积极推行包容免罚,符合处罚标准的必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档案。未作出行政处罚的要依法逐一说明理由。

(四)建章立制,常态监管

一是专人专管,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有关主管部门要按职责权限分工,明确打击盗采地下水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地下水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加强执法,落实巡查制度。采取“联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常态化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农业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协调联动能力,全面加强城区地下水源井监管,做到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巩固自备水源井封闭成果,将地下水监管推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三是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对盗采地下水进行投诉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非法取水户形成有效震慑,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盗采地下水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

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化地下水资源监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措施。各街道、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前部署,狠抓落实。

(二)压实责任,强化考核

各街道、相关部门要建立打击盗采地下水工作责任人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区政府督查室、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打击盗采地下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要通过下达督办函挂牌督办或约谈通报等方式,对案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与考核,强化警示教育,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对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三)依法查处,确保质量

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确保有案必查,应罚必罚。要严格办案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教育,确保案件查处质量。

 

2023年海州区开展打击盗采地下水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豹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魏妍妍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晴晴  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王  刚  区教育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王  萧  区工信局副局长

郝  旭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华峰  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志勇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小径  区商务局副局长

马青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郭  鹏  区应急局副局长

宋  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建宏  区煤炭管理局局长

孙立新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姜旭升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        

沈孝廉  海州区消防大队副队长

马爱平  韩家店镇政府副镇长

郑鹏飞  和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旭  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帅  站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强  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松  河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左明波  五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海州区开展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海州区开展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魏妍妍同志担任。

解读地址:

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州区开展2023年打击盗采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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