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5-15 浏览量:156 来源:海州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登录海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讲政策做解读栏目。
左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通过访谈平台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目前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引发家长关注,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有针对性的补助政策及相关标准?
左局长:有的。学前教育阶段资助范围和标准是: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儿童。学前入学资助金按月统计,以幼儿实际在园月数计算:(1)城市幼儿园学前入学资助金:200元/月/人。(2)农村幼儿园学前入学资助金:100元/月/人。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范围和标准是:1.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和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1)小学阶段生活补助:1250元/年/人。(2)中学阶段生活补助:1500元/年/人。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和标准是:资助范围和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中学阶段生生活补助均为:750元/年/人。
主持人:能具体介绍下学生资助申报的流程吗?
左局长:首先在我区的在籍在校就读的普惠制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在其所在学校直接申请。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做好宣传、讲解工作,将国家有关政策及时传达给学生。同时组建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校内资助评审办法,开展资助评审工作,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班级评议小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将拟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享受资助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同时协调财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核查各类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主持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何确保学校切实落实这些措施呢?
左局长: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一方面,区教育局会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查看学校是否按照政策要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另一方面,畅通家长和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一旦接到投诉,我们会迅速介入调查,督促学校整改。
主持人:针对当前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出台的相关政策,如何保证政策落成效?
左局长:为了落实好实施这些政策,我们政策发布后,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和解读,让家长、学校和社会公众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教育部门会组织专门的政策解读会,通过媒体报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和学生详细解释入学政策的各项规定,解答他们的疑问,确保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后续我们也会持续关注海州区各中小学学生资助情况,根据实际效果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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