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解读

海州区教育局副局长 左明波

日期: 2025-05-15 浏览量:156 来源:海州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访谈内容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登录海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讲政策做解读栏目。

左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通过访谈平台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目前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引发家长关注,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有针对性的补助政策及相关标准

左局长:有的。学前教育阶段资助范围和标准是: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儿童。学前入学资助金按月统计,以幼儿实际在园月数计算:(1)城市幼儿园学前入学资助金:200元/月/人。(2)农村幼儿园学前入学资助金:100元/月/人。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范围和标准是:1.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和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1)小学阶段生活补助:1250元/年/人。(2)中学阶段生活补助:1500元/年/人。2.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范围和标准是:资助范围和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中学阶段生生活补助均为:750元/年/人。

主持人:能具体介绍下学生资助申报的流程吗?

左局长:首先在我的在籍在校就读的普惠制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在其所在学校直接申请。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做好宣传、讲解工作,将国家有关政策及时传达给学生。同时组建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校内资助评审办法,开展资助评审工作,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后,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班级评议小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将拟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享受资助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同时协调财政、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核查各类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

主持人: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何确保学校切实落实这些措施呢?

左局长: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一方面,教育局会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查看学校是否按照政策要求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另一方面,畅通家长和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一旦接到投诉,我们会迅速介入调查,督促学校整改。

主持人:针对当前各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出台的相关政策如何保证政策落成效

左局长为了落实好实施这些政策,我们政策发布后,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和解读,让家长、学校和社会公众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教育部门会组织专门的政策解读会,通过媒体报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和学生详细解释入学政策的各项规定,解答他们的疑问,确保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后续我们也会持续关注海州区各中小学学生资助情况,根据实际效果对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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