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19 浏览量:59 来源:海州区审计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5年10月在海州区
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海州区审计局局长 张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海州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州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各相关单位按照政府及审计意见要求,积极进行落实整改。
一、海州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占用上级拨付专项资金2805.32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支付上级专项资金1200.00万元,使用债券资金支付2827.17万元,使用区本级财力支付51.36万元,共计支付4078.53万元,占用专项资金部分已全部支付完毕。
2.关于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相关财政法规,从规范财政收入、强化源头数据审核等方面进行全面剖析,从根源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财政资金结余长期滞留中心实体账户,未及时清理或盘活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将长期滞留中心实体账户的财政资金结余收回,截至目前已完成收回工作并进行盘活。
4.关于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对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两个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今后将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及时清理不再使用的专户,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占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21.20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将占用的残疾人保障金拨付至海州区民政局,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6.关于未及时足额扣缴机关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足额缴纳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0.64万元。
7.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会议,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财政法规,严格预算编制,切实将整改工作与制度执行融合,落实整改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海州区政府办公室预决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利息收入未上缴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办和区残联已将利息收入上缴财政。
3.关于部分经济业务未记账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办对未记账的经济业务进行记账。
4.关于固定资产未按月计提折旧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残联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完成整改,区政府办对问题所涉及的固定资产,正在查找相关手续、分析问题形成原因,积极推进整改。
6.关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续计量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办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进行摊销。
7.关于结转结余资金超过两年未上缴财政问题。区残联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办部分整改。区残联已于2025年7月25日将结转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区政府办结转结余资金已上缴39.56万元,剩余部分正在整改中。
8.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残联在审计期间通过海州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的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9.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残联制定了《流动服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使用管理档案,配备听力设备及视力检查设备,在车身粘贴服务车标识,今后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0.关于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办建立《海州区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定期进行清查。
(三)本级审计机关专项审计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阜新市海州区韩家店镇东瓦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审计项目共发现11个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镇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财务决算内容不完整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党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韩家店镇东瓦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重新进行财务决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未及时按决算金额调账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组织财务人员,重新核对2021年相关财务凭证及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并进行账务调整,确保账实相符,今后将规范财务核算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未批先建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明确项目建设要先批后建,确保今后所有项目建设活动均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规范、有序进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预留质保金比例高于规定标准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组织项目管理部门、财政所及合同审核等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最新规定,明确质保金预留标准并严格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问题。已完成整改,
韩家店镇政府组织采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点关注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规定,以及关于业绩作为评分项的适用条件等条款。
7.关于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虚报工程量问题。正在整改中,韩家店镇政府正积极与施工单位协调,并聘请第三方结算单位对未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部分进行核定,并按照工程造价予以收回。
8.关于隐蔽工程未验收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并指派具备专业能力的甲方代表,全程参与或监督关键隐蔽工程的验收过程。要求监理单位依照合同和法律,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对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和检验,并对验收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严格自检,合格后方可报验,并如实提供施工记录,配合验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9.关于材料及设备未进行进场合格检测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对在建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明确标准与流程,要求施工单位所有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必须经过外观、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以及必要的抽样送检,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及时留存完整的证明材料。
10.关于虚假验收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预审、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标准化流程,验收必须包括现场实体查验和竣工资料审查两个部分,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或职能部门参加,确保验收真实有效。
11.关于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结算金额不准确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审核流程,对照竣工图与原始设计图仔细核查工程量,特别是变更和隐蔽部分,是否与监理日志、现场验收记录、影像资料等支撑文件相符,核查综合单价、材料价格等是否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及当期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结算审核的精准度,有效守护财政资金安全。
(四)上级审计机关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2024年度上级审计机关对海州区开展的审计项目为阜新市2024年度市级财政收支审计、阜新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健康辽宁工程“5个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专项审计调查以及海州区环卫市场化项目开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纳入工作报告的问题为13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燃气管道改造2个项目总体进度严重滞后问题。未完成整改,区住建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改造进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力争2025年“10月末”全部完成燃气“四件套”安装工作,已完工项目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启用。
2.关于违规安装清洁取暖“光热+电”设备问题。已完成整改,韩家店镇政府对违规设备进行核实并下达关于“清洁取暖太阳能设备”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方限期拆除违规设施,恢复场地原状,违规设备已拆除。
3.关于招标文件未列项目清单、造价管控及工程结算存在风险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民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工程招标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个别工程降低防火标准施工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养老服务中心屋面整改工作,区民政局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多次进行现场勘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屋面整改工程已于2024年11月5日完工。
5.关于环卫服务项目采购管理不善、三年增加财政负担789.00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共挽回损失426.10万元,通过与中土阳天环卫企业签订补充服务合同,重新核算作业量和服务费等方法,减轻财政负担。
6.关于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排斥潜在投资人问题。已完成整改,因在阜新市海州区环卫市场化招标项目当中,其他投标单位未向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反映存在差别待遇,排斥潜在投标人问题,在招投标过程中未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没有对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今后海州区将不再使用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7.关于服务范围底数不清、造成项目管理混乱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委托沈阳华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对海州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面积进行第二次测量。目前,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已准确掌握清扫面积,并加强对环卫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对于虚增小区和街路清扫面积的相关服务费,已从2024年7月、8月的服务费中进行抵扣。
8.关于未经审批处置资产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区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7月5日梳理完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将固定资产账移交至中土阳天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9.关于多支付垃圾清运资金20.27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已从服务费中抵扣多支付垃圾清运资金20.27万元。
10.关于重复计算保洁面积、多支出服务费15.89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已从服务费中抵扣重复支出服务费15.89万元。
11.关于垃圾二级清运量虚高、多支付垃圾焚烧费2.77万元问题。已完成整改,中科公司已退还重复支付的垃圾焚烧费用。
12.关于变更服务内容、未签订补充协议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与中土阳天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
13.关于采购合同履约期限违反相关规定问题。已完成整改,海州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合同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区住建局以《政府采购法》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第二条“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据,在2025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中土阳天(安徽)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续签合同。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将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堵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持续推进问题整改。
(二)坚持严肃财经法纪。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约束机制,在健全制度体系上下工夫,扎紧制度的笼子,促进法纪意识的不断强化,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效结合起来,推动审计整改标本兼治。
(三)持续优化审计整改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精神,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
(四)提升审计整改合力。强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构建优势互补的监督体系,有效凝聚整改合力,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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