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08 浏览量:84 来源:阜新热力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热用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阜新市热力有限公司的信任和支持。为了给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热服务,现将我公司供热业务办理渠道、收费优惠政策及相关注意事项向广大热用户告知如下:
一、供热业务办理渠道
1、线上业务办理渠道:您可通过微信搜索“阜新热力”微信服务号,足不出户线上办理缴费、开具电子发票、停供申请、复供申请、报修申请、投诉等业务。同时可以通过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栏目中添加“阜新市热力”
2、线下业务办理渠道:
(1)通过阜新市热力有限公司营业收费大厅(地址:宝地太阳广场西墙外)缴费及办理供热相关业务。
(2)可以通过位于您家附近的“阜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费。
3、客服热线电话办理渠道:通过拨打用户服务热线0418-2266110,我公司将及时、妥善解决您反映的各类供热问题。
二、供热费收缴优惠政策及开通时间
2026-2027年度供热费收缴推出优惠政策,4月7日至5月31日前居民用户缴费可享3%优惠;营业收费大厅、“阜新热力”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及阜新银行各代收网点,自4月7日起正式开通本年度供热费收缴业务。
三、供热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供热缴费截止时间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用户需在每个供热期开始前及时缴纳热费。
2026年10月31日前未缴费的用户,我公司将在2026年11月10日前关断其供热设施,停止为其供热。不具备关断条件的,我公司将该用户列入“事实供热户”管理,向其追缴本供热期热费。
2.恢复供热办理注意事项
若用户当年需恢复供热,须向我公司提交书面恢复供热申请。我公司将根据供热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对具备恢复供热条件的正常热用户,在全额缴纳供热费后,由我公司为其恢复供热。
窃热等违规热用户、欠费热用户在全额缴纳供热费后,由其自行恢复供热设施,并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后对其开栓供热。
3.报停热及恢复供热办理时限
每年的6月1日至10月12日为受理报停热及恢复供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阜新市热力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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