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 2026-08-04 浏览量:153 来源: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杨婧姣 文字大小:

广大市民朋友:

药品属于特殊商品,直接关系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安全购药、理性用药:

渠道要正规,拒绝私下购药

线下购药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店、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线上仅选择公示药品经营资质的正规网上药店平台。严禁通过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私域、流动摊贩、上门推销、海外个人代购购药,无资质渠道药品来源无法溯源,存在变质、假冒风险。

标识要认清,区分药品、保健品、消毒品

正规药品外包装印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标注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带有 “国食健字(蓝帽子)” 为保健食品、“卫消字” 为消毒产品,二者无疾病治疗功效,切勿替代药品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可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输入文号核验药品真伪。

处方药凭处方,不擅自购服

降压、降糖、抗生素、心脑血管类处方药,必须持医师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购买;不相信 “无需处方直接售卖”线上商家,不随意囤服处方药、自行增减药量。儿童、孕妇、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人群用药前务必咨询医师或药师。

科学储存用药,规避变质风险

购药后阅读说明书贮藏要求:胰岛素等生物制剂需 2-8℃冷藏;多数片剂、胶囊避光阴凉存放;定期清理家庭药箱,过期、变色、结块、发霉药品严禁使用。辖区定点药店可免费回收过期药品,请勿随意丢弃至生活垃圾。

留存凭证,依法维权

妥善保管购药小票、订单记录、药品包装盒。如发现过期药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假冒药品,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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