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6-30 浏览量:16 来源:海州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吉喆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焦兴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社区爱心食堂的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取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试点的进展情况
坚持规划引领,试点先行,科学构建助餐服务网络。一是科学规划布局。结合我区人口分布数据,深入分析老年人居住密度和需求集中区域,科学制定了社区食堂点位建设规划。我们优先在河北街道、五龙街道等老年人口密集区域选取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试点。二是试点成效显著。2024年,我区将社区食堂建设列为全区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重点推进了河北街道青年社区食堂、西山街道滨河社区“老兵”食堂、五龙街道文欣苑社区惠民食堂等三个项目,并已全部建成投入运营。其中,文欣苑社区惠民食堂面积达200余平方米,自2024年3月营业以来,日均服务居民300人次左右,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的吃饭问题,更成为居民休闲社交的好去处,为全区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三是稳步扩大覆盖面。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我们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逐步将社区食堂服务网络向全区延伸。2025年,新建设社区食堂2家,分别为五龙街道海颐助老服务站、河北街道海晖助老服务中心助老服务站。初步形成了可复制、可持续的社区餐饮服务模式。2026年,区民政局选址和平街道祥宇上品社区新建社区食堂,选取韩家店镇民主村村部作为民主村社区食堂,打造海州区首家为农村村民服务的社区食堂。
二、关于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的进展情况
强化标准引领与安全监管,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一是统一建设与服务标准。我区严格落实《阜新市社区食堂安全管理办法》,从“门头”到“灶头”、从“前厅”到“后厨”实施全流程标准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民政部门定期对食堂的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环节进行抽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明厨亮灶”。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依托市、区两级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定期对社区食堂管理人员及厨师开展食品安全、营养配餐、服务礼仪等专业技能培训。要求各食堂根据老年人饮食习惯,精心定制时令菜谱并定期更新,提供低盐、低脂、低糖的适老化菜品,保证营养健康、荤素搭配合理。三是注重智慧化管理。鼓励社区食堂引入智能助餐系统,探索建立统一的老年人就餐信息平台,便于精准识别特殊群体身份、统计就餐数据、监管补贴发放,提升运营管理效率。
三、关于强化财务监督与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一是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我区积极构建“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居民付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投入、可持续运营机制。在资金补贴方面,严格落实市级试点补助政策:对60周岁及以上特困分散供养、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天补助1餐(每餐补助2元);对符合条件的社区食堂试点,每年最高给予2万元运营补助。二是严格资金监管。区财政局联合区民政局制定了社区食堂扶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贴申请、审核、拨付流程。要求运营方建立专账核算,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及补贴使用明细,接受居民和社会监督。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运营成本可控。三是防控预付资金风险。针对部分食堂可能涉及的预付卡消费,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资金监管账户,严防“卷款跑路”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关于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的进展情况
多方联动聚合力,营造社区互助公益氛围。一是鼓励多元运营模式。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积极引入市场化机制。目前我区已形成“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餐饮企业+服务”“物业企业+助餐”等多种运营模式。例如,通过引入专业餐饮企业承接服务,利用其规模化采购和专业化管理降低成本,提升饭菜品质与服务效率。二是壮大志愿服务力量。结合阜新“厚道阜新·乐养无忧”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广泛动员社区党员、低龄健康老人、大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食堂的助餐服务。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低龄老人可通过志愿服务积累积分,凭积分在食堂兑换就餐或换取其他服务,既降低了人力成本,又营造了邻里互助的浓厚氛围。三是拓展服务外延。充分发挥社区食堂的平台效应,探索“食堂+社交”“食堂+康养”“食堂+文化”模式。利用非就餐时间,在食堂内开设老年大学课程、健康讲座、书画展览及棋牌娱乐等活动,将单一的助餐点打造为集就餐、休闲、学习、社交于一体的社区“第二客厅”,有效提升了特殊群体的社会融入感与幸福感。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海州区民政局将继续以办理该建议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扩面提质。按照“15分钟助餐服务圈”目标,2026年计划新建及改扩建社区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个,重点向老旧小区和农村社区延伸。二是强化数字赋能。加快区级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开发老年助餐服务模块,实现助餐服务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提升精准服务水平。三是深化品牌建设。统一使用“厚道阜新·乐养无忧”及社区食堂专属标识,打造具有海州特色的民生服务品牌,让“小食堂”持续托起“大民生”。
海州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3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邮编:123000 Email:fxhzzwgk@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6号
辽ICP备202001323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2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309188 网站举报邮箱:fxhzzwg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