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4 浏览量:825 来源: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 责任编辑:杨潇 文字大小: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

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

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本单位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城区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以现代服务业为纽带的各产业融合发展。

3.承担为全区经济运行工资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等职能。

4.承办依法开展农业等相关领域综合执法工作;为辖区动物疫情防控、动物检疫、疫情监测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机构设置

工业部、农业部、市场部、商务服务部、招商联络部、综合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95.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13.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2.2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4.07%。

主要是上年资产变现和社会保障费等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10.91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调资。二是补发以前年度一次性奖金。

(二)支出总计1159.6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59.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3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76.98万元,增长48.16%,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调资,补发以前年度一次性奖金。二是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5.99万元

主要是以前年度资产变现和医疗保险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46.29万元,降低25.4%,主要原因: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85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一是职工调资,补发以前年度一次性奖金;二是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

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调资,补发以前年度一次性奖金,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调资,补发以前年度一次性奖金,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9.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69万元,占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4万元,占10.7%;卫生健康支出45.14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52.63万元,占4.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77万元,占1%。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69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926.69万元,主要是工资、奖金,电费、供热费、福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发2001-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电费、供热费、福利费等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4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离退休6.6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供热费等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进行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供热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56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3.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以前年度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21万元,主要是缴纳职工职业年金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3. 卫生健康支出45.14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45.14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工调工资,医疗保险费基数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52.6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2.63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77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11.77万元,主要是补发工资等支出,此科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此项资金,故无法比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合并前使用的科目名称有结余资金,用此科目支付职工补发工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13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城区经济发展保障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本单位未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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